记者听说安徽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狮峰村村民李曙光状告铜陵市市长倪玉平,好奇心的趋势,我们多家媒体记者对李曙光进行了采访。李曙光告诉记者县镇村三级部门都涉嫌造假,把市政府规定的土地补偿款每亩34800元改为9500元,实际给老百姓9200元。记者向国家有关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得到的答复是铜陵市下属部门私自克扣农民土地补偿款是违规违法的行为。记者希望铜陵市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李曙光所反映的情况,积极解决他的土地补偿问题。光华通讯社和兄弟媒体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以下为李曙光反映情况材料
举报人:李曙光,男,汉族,1970年3月9日生,电话:15056215011,
身份证号:340721197003090938
住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狮峰村白塘组。
被举报人:铜陵市人民政府,市长倪玉平
举报请求:
1、督促、纠正市政府及其所属政府部门行政违法行为;
2、依法足实支付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金;
3、纠正政府干涉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事实与理由:
被举报人不顾党纪政纪,行政违法再违法,公然侵占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款,已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广大民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被征地农民多次逐级向政府上访求助都是无果,走司法程序同样也被终审法院栽定驳回。按常规来讲,现在广大农民也已享受到党和政府改革开放政策的成果,为什么还有不少广大民众怨声载道,特别是在土地征用,地方政府问题重重,地方党委没尽到顾全大局的责任,导致在百姓中的形象直降,酿成被征地农民对政府一股怨气,现在被征地农民真是上访无路状告无门,在无奈之下,只有斗胆向纪委告知,具体举报情况如下:
一、违法征地并侵吞被征土地补偿款。
安徽省铜南宣高速于2006年动工,路经狮峰村、牡陵村、九榔村、水村村,共占用土地面积980亩(8.6公里),征地时没有公示,没有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土地被铜南宣高速于2006动工占用,到2008年停工至2013年才重新动工,中间荒废7年,被征土地农民看在眼里不敢耕作。(附两份证明:一份是村委会2015年6月作的伪证,另一份是2015年6月12日百姓自发作的证明。在新闻稿后附上)
当时土地三项补偿准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皖交基(2003)36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三项平均9500元/亩),据此,市政府及其所属职能部门决定暂按9500元/亩分别于2004年12月30日和2006年10月5日补偿给被征地农民,由于征地补偿2/3未到位,着急被征地的农民经过多方求助才得知,铜南宣高速公路是2009年国家才审批,是提前非法征用土地(附国土资源部国地资国土资函(2009)686号)。属于典型未批待建违法用地行为。(附两份材料,一分是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伪证,即铜国土信字(2013)42号《复核意见》;另一份是铜陵县国土资源局第(2006)第036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为了维护自己切身合法权益,村民们依法于2013年7月9日到钟鸣镇政府信访,同年8月12日信访至义安区政府(原铜陵县政府),9月2日信访至铜陵市,连续三级信访都未能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下于2013年10月29日前后几次去省、北京上访,省和国家信访机关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转送义安区(原铜陵县)信访局处理,而义安区信访局次次删除省和国家信访部门转发的有关答复内容,此事省信访厅可证实。失地农民四处奔波劳累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都未能讨回公道,因此,于2015年5月11日-7月20日分别两次向铜陵市中级法院起诉,状告钢陵市人民政府市长倪玉平和义安区区长汪继宏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导致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所属职能部门行政违法行为,侵占了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款,要求两被告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铜陵市中级法院在政府的压力下,未进行开庭审理就以“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监管行为属于内部监督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了李曙光为代表的被征地农民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于2015年10月19日向安徽省高级法院上诉,安徽省高级法院同样未经开庭,于2016年2月驳回了上诉人的权益要求,百姓走司法程序步履维艰。(附市、省法院裁定书)
二、强行重复征收土地补偿保障金,不公示不退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土地补偿保障金遵循自愿原则,在自愿征收的情况下,按每亩补偿额60%征收并退还20%,不得重复征收。而铜陵市人民政府规定,不论什么类型的土地,只要征用土地一律按60%标准征收,所有被征收的土地补偿保障金几乎没有给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障,只有极少数人均已低于3分田的被征地农民也没有全部办理失地保障,存在着该享有的人没有享有,不该享有的对象却享有了,农民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已多次信访恳求政府督促村委会公示失地保障人员名单,政府不予理采,无奈之下几次上访到省、北京,上级政府根据规定转送地方政府解决,地方政府相互庇护,软拖硬磨,敷衍扯皮,至今不肯答复,杳无音讯,百姓依法循规走上访程序,依然障碍重重。(附:铜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即铜政办)[2014]1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铜陵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管理的通知》)
三、不听百姓诉求,不解决遗留问题,非法动用警力强行征地拆迁,挖百姓祖坟。
2013年因合福铁路铜陵长江大桥公路接线工程建设,路经钟鸣镇狮峰村地段需占地迁坟,市政府及其所属职能部门在未公告、未听证、未签约、未解决2003年遗留问题的情况下,于同年7月15日突然宣布:限期被占地农民迁移祖坟,于是,被征地农民多次与市政府及其所属职能部门协商请求答复解决遗留问题,地方政府下属职能单位无视群众切身合法利益,态度坚硬粗暴不肯答复解决,并于2014年4月30日,市政府下属有关部门会同县政法委非法调动公安、特警、协警、医生等200多人,分别在村庄路口拦截,强行带走有关异议的失地农民,抢走手中相机,控制了被征地农民的行动自由,趁失地农民不能到坟墓现场的情况下,强行挖走了被征地农民的祖坟,使失坟农民不知祖宗遗骨迁移换棺至安葬全过程现实状况,失地农民及其年轻一代亲眼目睹祖宗遗骨的悲惨情形,迄今时刻心存不安,遗留问题至今也无人理睬。地方政府的行政违法行为侵害了被占地农民的切身合法权益(附:两份材料,一份是百姓证明,另一份是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中纪办[2011]8号文件,即:《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
现在被征地农民上访无路,投诉无门,恳求相关部门、相关领导为民主持公道,百姓叩谢!
举报人:李曙光
2016年6月6日